一、重点领域
以基础通用、关键共性领域为重点。
二、基本条件
承担统计分析点建设的机构可以是标准化机构、检验检测机构、认证机构、执法机构、科研院所、规划设计机构、行业协会、平台企业等。
1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能为统计分析点建设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经费支持。
2、在本行业、地区具有较强影响力,具有较为扎实的标准化基础和较为丰富的标准化工作经验,或具有较为丰富的政策法规制定、实施监督的经验,开展标准化相关工作5年以上。具有充足的人员,至少有2名以上专职标准化工作人员,其中主要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。
3、具备开展标准编制、标准贯彻实施培训、标准实施评估等标准化支撑服务能力。
4、具有获取标准实施数据的渠道和分析处理数据的能力。拥有重点行业或领域标准实施数据的机构优先。产业聚焦或产业集中度较高地方的技术机构优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