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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化项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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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级、省级农村标准化试点项目

新闻来源:    发布时间:2023-02-08    浏览量:546


一、重点领域

 1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领域:主要包括农村厕所革命、生活污水垃圾治理、村容村貌提升、农村环境监测与评价和长效管护机制等。

2、农村公共服务领域:主要包括农村基本社会服务、公共医疗卫生服务、公共教育服务、公共文化体育服务、公共就业创业服务、社会事务与社会管理等。

3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领域:主要包括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培育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、新型农民职业化等。

4、乡村治理领域:主要包括村级事务公开、村级议事协商、村级综合服务、农村公共法律服务、智慧治理能力建设等。

5、美丽乡村领域:选择以上(一)、(二)、(三)、(四)中两项或两项以上领域等。

6、其他领域。

二、基本条件

1、农业项目承担单位可以是企业、行业(产业)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相关组织,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,原则上应该是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。

2、诚信守法,三年内未发生重大服务质量、安全健康、环境保护等事故,未受到市级以上(含市级)相关部门的通报、处分和媒体曝光。

3、具备良好的标准化工作基础,具有专业的标准化人才队伍,单位最高管理者具有较强的标准化意识。应对试点工作有较好的总体部署、明确的项目建设目标和相应的政策保障措施,应重视标准化工作并有一定的标准化工作基础。

4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以行政村为主要承担单位,可联合相关行业部门、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、企业等多方参与共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