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重点领域
围绕农、林、水、牧、副、渔业等特定项目,以实施农业标准为主要内容,经申报审批,建设一定规模、组织管理完善的农业生产、加工和流通的标准化示范推广区域。
二、基本条件
1、贴近地方政府中心工作,能够引起政府高度重视并着力推动;
2、以一种或一类优势、生态、特色、出口农业为主,具有明显的区域比较优势;
3、有龙头企业或其它经济合作组织带动,且具备对示范区建设的积极性和较好的工作基础,专业技术推广服务的能力较强;
4、产业化程度较高,能够形成较完善的产业链条;
5、应有较好的农业基础设施,良好的环境条件。